答案是可以的,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可以
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不过要符合以下条件:
1、省公积金全省通用
如果客户缴纳的是省公积金,那么在全省范围里面不同的城市之间是可以使用的,不过缴纳省公积金的群体并不多,大部分缴纳的是市公积金,客户可以查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进行确认。
2、两地之间公积金能互认
如今有不少城市之间已经签署了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协议,就算不是不同省份的两个城市之间,也可能已经做到了公积金互认互贷,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在异地也可以使用公积金。
3、完成了公积金异地转移
客户也可以选择将自己在异地缴纳的公积金转移过来,资金进入现有的公积金账户以后就可以在本地正常使用了,以后在贷款或者是支取的时候都会方便一些,客户可以联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东莞的冬天,那是一抹温暖的季节。寒冷的空气里弥漫着工业城市的活力,而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被打扮得如诗如画。
人们穿着厚重的外衣,在街头巷尾热情地奔走,欢笑声回荡在寒风中。冬日的阳光透过云层洒在大街小巷,照亮着繁忙的步伐。东莞的冬天,不再只是寒冷和单调,而是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季节,给人们带来无尽的灵感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