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档0-3120度(含),电价不作调整,未分时电价每度电0.617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
第二档3120-4800度(含),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
第三档超过4800度,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电价的制定方法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政府定价法:由政府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制定电价的政策和标准。
这种方法通常受到政府的干预和控制,价格不具有市场的灵活性;2、市场定价法:电价按照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变化而调整,市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交易,价格更具有灵活性和弹性;3、成本定价法:电价根据电力生产的成本计算而定,包括发电成本、输电成本、配电成本、管理成本等。
这个方法既考虑了市场需求,也考虑了电力生产的成本,价格更接近于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