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拘留条件如下:
1、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人民法院的院长批准。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恶意诉讼、仲裁和调解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拘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对失信被执行人已经进行了限制消费令,但其仍未给付款项或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 拘留期间不得超过30天,且每一个拘留单位时间为24小时;
3. 拘留应当在执行法院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
4. 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有权提出申请停止拘留,但需要提供相应担保措施。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还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
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效期为2 年,不过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那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即最短 2 年,最长 5 年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就会从黑名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