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交。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自本人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费开始,按规定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您可以联系当地社保部门,前往办理补交手续,以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和规定,企业在职工入职后 30 日内应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于您所提到的情况,如果您在 2003 年创办公司并一直未为员工购买社保,现在仍然可以进行补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补缴过程可能受到时间限制和补缴金额的影响,具体细节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根据中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您需要尽快补交社会保险费用。具体的补交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他们的要求和流程进行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