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出能报销得多的转诊证明,需要遵守以下几点原则:明确病情及治疗计划、附上必要的检查结果与医生意见、填写详细的病史、确实有转诊的必要性、确保诊断与治疗医师都是有资质的。
此外,还应注意开具日期、医生签字、盖章以及保持证明真实有效。只有遵守这些原则,才能提高转诊证明的报销率。
就诊的医疗机构
转诊证明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转诊证明是住院前开,若是急性病可以在住院期间的前三天开。一般下级医院转上级医院需在住院前开好,电子的可以在实名制的支付宝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