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后妈的亲戚不需要走动。后妈并不是法定亲属,她的亲戚和前夫的亲属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也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关系。如果后妈有需要,她可以自己联系自己的亲戚,也可以联系前夫的亲属协助处理问题。当然,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有时候,后妈可能会和前夫的亲属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这种情况下,亲戚之间的交往是可以考虑的。
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中规定,继父母对于婚前或离婚后一方的子女实行抚养和教育,并承担与子女健康成长有关的其他法定责任,但这是一种道德规范,而非法律义务,只要不涉及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等实质性义务,后妈对继子继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但是,如果后妈与继子继女形成了亲密互动关系,她可以自愿承担抚养义务,并被视为法律上的“父母关系”。
同时,由于人们对于亲情关系的定义常常不尽相同,如有不同的见解,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原著是饶雪漫。
《后妈的春天》是中国作家饶雪漫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后妈和继女之间的故事。这部小说没有被改编成电视剧或电影,因此没有所谓的大结局,而是以小说本身的结局作为故事的结束。小说的结尾是继女和后妈最终和解,建立了一种新的亲情关系,并且后妈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整个故事以温情脉脉的方式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和和解,赢得了读者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