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②意识消失;
③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④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②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③不能工作;
④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②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③明显职业受限;
④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②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③职业种类受限;
④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②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③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④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②各种活动降低;
③不能胜任原工作;
④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②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③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④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②远距离活动受限;
③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④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②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③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②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③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眼睛人身伤残补偿标准为工伤保险年限乘以月缴费工资平均值乘以相应等级系数。等级系数由一级至十级,系数逐渐降低,其中一级系数为60,十级系数为1。等级系数是按照伤残程度进行划分的,伤残较轻的等级系数高,伤残较重的等级系数低。
以2019年为例,工伤保险年限满1年的,相应等级系数为6时,其眼睛人身伤残补偿标准为:1年(12个月)缴费工资平均值(假设为5000元)x 60(等级系数)x 6(相应等级系数)= 1,8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对于眼睛人身伤残的补偿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可以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查询和了解。此外,对于在工伤发生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最近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补偿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鉴定与赔偿标准》规定,眼睛人身损害鉴定分为轻、重、特重三个级别,轻度损伤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治疗费用;重度损伤可获得较高的经济赔偿和治疗费用;特重度损伤则可以获得更高额的赔偿和全面的康复治疗。具体标准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司法解释来进行评定,确保受害者得到合理的赔偿和医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