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从2023年5月1日起,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提高至1800元。
二、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从2023年5月1日起,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提高至2000元。
三、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租赁普通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宁波公积金是不能同时商贷和还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是将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作为抵押物,向公积金管理部门贷款;而商业贷款是向银行贷款,并以购房物业作为抵押物,两者的贷款性质不同。因此,一般情况下,在宁波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再进行商业贷款的。具体还需咨询宁波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相关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