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证是为了记录每个家庭的生育情况,对于已办理过生育登记证的家庭,如果要再次提交生育情况信息,一般是不需要重新办理的。但是,如果家庭在迁移时换了户籍所在地或是其他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化,就需要重新办理生育登记证,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因此,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生育登记证。
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
一、符合政策一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医院的产检本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二、符合政策二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孩的医学证明、二孩的产检本、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要交回街道计生办注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三、符合政策三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二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三孩产检本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四、符合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前面小孩的出生证、结婚证、医院的产检本,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需准备一式一份的复印件)
生育登记证明可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智慧福田”APP或“i深圳”APP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等这些便民服务网上申请办理生育登记证明和“生育保险”的计划生育证明。2份证明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办理,同时出证。
需要提供的资料:全家户口本(或身份证)和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