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保生育产检补贴标准如下: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早期妊娠门诊流产200元;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正常分娩2000元;手术助产2500元;剖宫产4000元等。
生育营养、围产保健报销标准: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浙江省社保缴纳不满一年或者少于一年的,个人是可以申请退回自己的社保费用的。但是,如果缴纳满一年以上,就不能再申请退回社保费用了。申请退回社保费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等。需要注意的是,退回社保费用只能退回个人缴纳的部分,企业缴纳的部分不能退回。
最低十五年。浙江社保最低交十五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社保中的医保必须还要一次性补交五年。所以十五年只是最低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