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高等办学机构在华办学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经过中国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与中国高校进行合作或联合办学。
2.在华办学的教学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3.办学机构的管理和运作必须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市场化的规则和国际通行的标准。
4.对于招收中国学生需按照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经批准成立并在中国设有常设机构,且具备招生、教育和管理等必要条件的境外高等学校或其联合办学机构,才能招收中国学生。
5.对于办学机构或者其联合办学机构应向学生提供完善的担保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教学质量和安全。
6.境外高等学校在中国开展学历教育,要实行我国的学历证书认证制度,确保学位水平得到有效保障,保障学生在国际社会上享有应得的学历认可和就业机会。
总之,境外高等办学机构在华办学需要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同时保障学生的权益和教学质量,才能得到有效的批准和认可。
一、所需资料: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已联网的体检信息不需提供纸质凭证)。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3、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近6个月内拍摄、不着制式服装);
5、有互认换领协议的,驾驶人需提供驾驶证发放国和所在国出具的相应驾驶证未被机关吊销、撤销、注销或者暂扣的证明。
境外高等办学机构在华办学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申请许可证:境外高等办学机构需要向中国教育部提交申请,获得许可证后方可在华开展教育活动。
2. 注册登记:在获得许可证后,境外高等办学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3. 招生计划:境外高等办学机构需要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招生方式等内容。
4. 课程设置:境外高等办学机构需要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要求,制定符合中国国情和教育标准的课程设置。
5. 师资力量:境外高等办学机构需要招聘符合中国教育部门要求的外籍教师,并确保其在中国合法居留。
6. 财务管理:境外高等办学机构需要遵守中国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7. 学生管理:境外高等办学机构需要制定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8. 质量监督:中国教育部门有权对境外高等办学机构的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