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具体规定如下: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 实现扭亏为盈。
11.3.2 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11.3.1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人民币;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人民币。
年度业绩预告需要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披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提前让投资者知道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比如,业绩预增,则投资者可以适量的买入,预减则可以进行减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