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是抵押在银行的,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在办好以后会被送到贷款的银行,以确保债权人的资金保证和安全。
他项权证抵押期间产权人无权独自对房子做任何处理(出租或出售),直到还清债务并办理解押。
如果他项权证在手,但银行不给出相关证明,你可以首先尝试与银行进行沟通,明确表达你的需求,并询问银行为何不出具证明。
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考虑向银行的上级机构或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了解你的权益和应对策略。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非常重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房屋的他项权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办理,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