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收
集体户口管理费是指在广州市内,个人或家庭申请办理集体户口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广州市民政局的规定,集体户口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每人每月5元,每人每季度15元,每人每半年30元。
广州市街道办公共服务类协管员的具体工作包括代收居民水电气费,代办低保社保等,调解居民纠纷及其他杂务等。总之,居民生活中能碰到的想到的事都可能要干。
这个是不能报销的,都是能够让他没有这种专门的优惠政策,同时也是能够让你按照原价支付,能够给医生带来比较高的经济利润提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