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为:
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900元;
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650元;
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0元。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
是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被划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防控人员的人员。第一类防控人员包括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公安干警、交通运输人员等,第二类防控人员包括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物流配送人员等。这些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掌握防控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防控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 一类低保每月的金额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不同地区的金额也不同。
2 根据国家规定,最低补助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