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双方未履行,不会被按撤诉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愿履行。如果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调解协议双方未履行,不会导致案件被撤诉,而是会被列为继续执行案件,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如果调解协议书中确实写明原告自己抚养孩子不需要被告出抚养费,那么原告就没有权利再起诉被告要求抚养费。因为调解协议书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签署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原告必须遵守。如果原告想改变调解协议书的内容,需要与被告进行新的谈判并签署新的协议。
1、调解书只要内容不违法,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中: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反悔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该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准确认定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
3、凡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具有无效、可撤销或者变更法定事由的,应当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以此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通过法院的裁判维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