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增值税税收政策解释(二十一)》,快递费在以下情况下不能抵扣进项:
一是企业或个人购买物品使用的快递费,因为其并不是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生产、经营商品或者劳务的必要费用;
二是因人力、物力等费用带来的快递费,因为这种费用不在增值税法定义的“增值税税负”的范畴内。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存货等增值税纳税人必需的生产经营开支,这些费用产生的快递费可以抵扣进项。
使用吹风机:用吹风机将贴纸加热使其变软,然后用刮刀或卡片轻轻刮掉贴纸。注意不要用太高的温度,以免损坏物品表面。
使用酒精或指甲油去除剂:将酒精或指甲油去除剂倒在棉签或软布上,然后轻轻擦拭贴纸。
注意不要用力过大,以免损坏物品表面。
使用去胶剂或标签去除剂:在贴纸上喷洒去胶剂或标签去除剂,然后用刮刀或卡片轻轻刮掉贴纸。
注意要按照产品说明使用,以免损坏物品表面。
使用小苏打和水:将小苏打和水混合成糊状,然后将其涂抹在贴纸上。等待一段时间后,用刮刀或卡片轻轻刮掉贴纸。
注意不要用力过大,以免损坏物品表面。
1.首先,明确快递费的核算方式。
快递费通常基于快递的重量、尺寸、距离等因素进行计算。
不同的快递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计费标准,因此需要了解具体的计费规则。
2.其次,与快递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签署相关协议。
在与快递公司合作前,需要与其沟通、协商并确定好合作的具体条款,包括快递费的计算方式和核对方式等。
在每次寄送或收取快递物品时,应确保记录相关信息,如订单号、快递费用、物品重量和尺寸等。
这些信息将用于核对和对账。
4.最后,定期对账和核对快递费用。
可以选择每月或每季度等固定的时间周期,与快递公司进行对账,核对所记录的快递费用是否与快递公司提供的账单一致。
如果发现差异,应及时与快递公司沟通解决。
综上所述,快递费的核算和与快递公司的对账是通过明确计费方式、与快递公司合作、记录快递信息并定期核对等步骤来实现的。
这样可以确保快递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保持与快递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